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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通知

投资项目代码:

各市场交易主体、相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切实履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的通知》(赣公管办〔2025〕4号)赋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省统一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职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已完成对原金融服务系统的重构工作。依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保函业务规则(2026年4月修订版)》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电子投标保函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行为规范

1.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保险)申请。

2.投标人应充分预估保函办理所需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函开具并成功递交。

3.投标人应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金融机构管理要求

(一)准入条件

1.具有依法开展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资格和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事件。

2.担保公司须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法批设的融资担保公司。

3.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并符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4.业务系统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须实现投标信息加密传输,具备在标段信息保密状态下完成保函开具的能力,并通过省中心组织的联调测试。

5.满足“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其他技术及管理条件。

6.符合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其他规定。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管理制度、保函赔付流程、风险控制度、系统应急响应机制;

3.金融资质证明;

4.实缴资本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证明材料(含三级等保测评报告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8.“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截图(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9.省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省中心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系统对接及联调测试,测试合格方可上线开展业务。

(三)系统技术要求

1.业务系统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保测评报告结论须为“基本符合”以上且无高风险问题),后续每年9月底前提供当年有效证明材料。

2.业务系统应提前完成系统改造,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实现电子保函申请、开具、传输、解密、验真、归档、索赔等全链条线上功能。

(四)保函价格

各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电子保函价格,调整前须向我中心书面报备。

(五)其他要求

1.金融机构须向省中心报备正式工作人员,由其通过“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对投标人保函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

2.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须采用见索即付文本,并符合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金融机构自收到书面索赔通知书之日起,须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受益人支付担保金额。

4.金融机构应建立系统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5.金融机构接入“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作量核定)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

三、工作安排

(一)已入驻“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的金融机构,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通知所要求的系统技术改造,逾期未达标者相关产品将予以下架。

(二)拟新申请入驻的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中心(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791-88861306;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裙楼)。

(三)省中心将于2026年7月组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新增工作人员须书面报备)。此后,投标人须通过重构后的“赣e融”金融服务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