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评标专家库,我局决定公开征集2026年度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能源行业评标专家,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5〕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标专家范围和条件
(一)专业范围
本次征集能源行业评标专家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涵盖规划、投资决策、设计、监理等环节招投标活动(专业分类详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职;
2.从事能源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3.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规章,具备独立评标能力;
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及相关应用软件、管理系统操作技能;
6.具备正常履职的良好身心条件;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家的申报及审查程序
1.申请人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新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免费注册,如实详细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扫描件,提交基本信息审核,根据所学专业、工作经历,选择申报评标专业。
2.申请人保存网页后打印纸质《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已退休人员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扫描上传。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下午18:00,“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将关闭能源管理行业专业,不再接受评标专业申报。
4.须上传材料包括: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个人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国家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经单位盖章的个人工作经历证明、书面承诺等。
5.各初审单位须于7月10日前在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和评标专业初审工作,无需现场审核。
三、其他事项
1.因《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2.现任单位主要领导,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3.培训及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4.系统操作、界面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07。
初审单位联系方式:
江西省能源局电力处 0791-88915230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综合科 0791-83884025
九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和发展科 0792-8556236
景德镇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798-8585308
萍乡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799-6813135
新余市发展改革委电力科 0790-6436556
鹰潭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监督管理科 0701-6430316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797-8991909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795-3272976
上饶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793-8231935
吉安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综合科 0796-8218059
抚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794-8268977
附件:能源行业评标专家专业目录
2026年4月25日